一、长春集团为奖励国内大专院校在学学生,在化学工程、电机、机械工程领域持续精进专业学习之优良表现,设置长春集团奖学金,期透过长期性奖学金措施并结合长春集团 产业实务学习资源,给予在学学生实质勉励支持。
二、本奖学金每年预计名额十名,每名奖学金新台币二十万元,分两年共四个学期发放,每个学期各提供五万元奖学金。经费由「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长春石油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」、「大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」共同设立提供。
三、申请人资格:限当年度大学部大三、研究所硕一之学生(当年度是指 2024/9 开学后之年级),在校科系领域为化工、化学、材料、电子、电机、机械工程相关科系学生。
附件提供奖学金简章与活动海报供各系张贴宣传使用(如需印制大张海报张贴可再另外提供大档),欢迎各系所之优秀学子踊跃报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