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傳愛還願助學金」開放申請

  • 2026-02-23
  • AdminAdmin

日 期:民國 115 年 2 月 23 日

文 號:高科大 學服 字第 1150000019 號

附 件:

 

主 旨:申請通知--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傳愛還願助學金」開放申請,請查照。

說 明:

 

一、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:

(一)申請時間:自115年2月23日至3月31日截止。

(二)申請方式:請至校務系統〉學務資訊系統申請(申請步驟請見附件)https://oosaf.nkust.edu.tw/

(三)申請資格:

1.具本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之經濟弱勢在學學生〔具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資格(家庭年所得90萬以下、家庭年利息所得2萬以下、家庭不動產價值650萬以下)〕。

2.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。

3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研究生應達七十五分以上、其餘學制六十分以上。

4.新生第一學期不受成績限制。

5.需提供前一學期(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)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認證之文件。

(四)應檢附相關資料(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申請):

  1.申請自述表(請於申請系統下載檔案,填寫後予系主任簽名再上傳)。

2.有關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〔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前一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證明(可至校務系統查詢並截圖)。

3.若非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,則需附戶籍謄本、前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。

4.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認證之證明文件。

(五)核定名單將以電子郵件通知,並公告在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。

二、承辦單位聯絡方式:

建工校區盧小姐,分機51207